怀孕5个月心跳多少?
正常心率范围为60-100/分钟,孕妇由于生理原因可导致心动过缓或过快。 1.生理性原因:如情绪起伏、运动后、睡眠状态等。
2.病理性原因: (1)心脏疾病:如妊娠合并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贫血性心脏病、心肌炎、心力衰竭等等;这些疾病导致的心律失常多为快速型(室上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动过速)或者缓慢型(慢性窦性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
(2)非心脏疾病:如甲亢、贫血、肺部感染、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尿毒症等等都可以引起心律失常。
无论哪种病因引起的孕期心律失常,都会对孕妇及胎儿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因此发现孕期心律失常时一定要积极治疗。但需要注意,某些情况下,轻度心律失常可不治疗而仅仅严密观察,因为一些药物可能会在胚胎发育重要阶段(前3个月)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 而如果发生危及生命的重度心律失常,应及时终止妊娠并处理原发病变的器官功能,以免延误治疗而导致不良后果。 一般认为,如果孕期出现以下情况需要终止妊娠:
1.孕早期(1~3个月)发生重度妊娠反应,需及时处理,否则可能导致窒息、休克甚至死亡;
2.孕晚期(7~9个月)反复发作的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出现蛋白尿,水肿,严重时可能发生抽搐、昏迷和急性肾功能衰竭;
3.胎膜早破,特别是破膜时间超过24小时没有分娩征兆者,容易发生宫腔感染;
4.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5.胎儿畸形;
6.孕妇有严重的心、肺等疾病,危及生命。 但并不是所有的心律失常都需要立即终止妊娠。一般情况下,轻微的、一过性的心律失常(持续时间短,发作间歇期心肺功能恢复快),不必终止妊娠,而应该积极寻找和消除诱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