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个月需要几次检查?
孕期一共需要做12次产检(13次体检),具体的时间和项目如下,孕早期(12周)做4次产检;孕中期(13-27+6周)做5次产检;孕晚期(28周以后)做3次产检。 第一次产检:确认妊娠、确定孕周、推算预产期、评估妊娠风险;
第二次产检:11~12周+6天,早孕建册,全面评估妊娠相关危险,包括测量血压、体重、胎心率,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等指标的化验检查;
第三次产检:13~14周+6天,孕妇外周血性激素水平测定。 第四次产检:15~16周+6天,唐筛,筛查胎儿先天性智力障碍的风险;
第五次产检:17~18周+6天,无创DNA检测,筛查染色体疾病;
第六次产检:20周+6天,胎儿心脏彩超(四维超声);
第七次产检:21周+6天,妊娠期糖尿病筛查(空腹血糖或口服糖耐量试验); 第八次产检:22~23周+6天,胎儿系统超声检查; 第九次产检:24周+6天,糖尿病每日三餐后2小时血糖监测;
第十次产检:25周+6天,妊娠中晚期血液代谢风险评估;
第十一次产检:26周+6天,妊娠中晚期神经心理测评;
第十二次产检:27+6周,妊娠晚期血液代谢风险评估。 从第13次开始,每次产检都需要监测胎动,自数胎动是孕妈自我监护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孕晚期的三次产检中,每次产检都需要测量宫高、腹围、体重,了解胎儿发育情况,以及观察有无妊娠并发症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