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几个月可以办理准生证?
我是在深圳,下面以深圳为例来回答这个问题。 生育登记和准生证(已取消)的办理条件: 办理时间:符合申请条件的育龄夫妻,应在受孕后至妊娠结束前(即孕产期)内办理生育登记手续; 办理地点: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 申请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三张等。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生育登记需要提供配偶的相关信息。比如,如果一方是初婚,另一方是再婚且之前有过孩子,那么就需要提供再婚前方的离婚证件及复印件或者丧偶的证明材料。 如果是因为政策原因造成生育第二个小孩的,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办出具的证明,证明申请人原已生育过一个子女,现由于政策的调整,允许其再生育一个子女,并附相应文件;
3.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给复印件(需加盖发证机关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