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给孩子上户口?
孩子出生后,家长或监护人应在出生后的1个月之内,携带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父母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上孩子户口,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3、新生儿父母的《结婚证》
4、新生儿的母亲的《就业证》或《劳动手册》和《育龄妇女未婚生育处理表》
5、其他相关材料。
上户口流程:
1、新生婴儿的父母(或户主)应当在婴儿出生后持上述材料到婴儿父或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申报出生入户登记表》,各派出所应审核申报人所递交的材料,审核无误的,予以签发《准迁证》。
2、申报人取得《准迁证》后,凭《准迁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出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居住地派出所应审核申报人的《准迁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审核无误的,及时办理出生婴儿的户口登记。
注:非婚生子女可随母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申报人应当出示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按随母亲申报出生户口的规定办理。无《出生医学证明》的,申报人可以凭亲子司法鉴定书、母亲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母亲的书面申请等材料申报户口。申报人可凭上述材料办理户口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