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可以做羊水穿刺?
羊水穿刺是孕期比较危险的一种检查,一般不建议做,除了极特殊情况,比如: 1、高龄孕妇(高于35岁);
2、既往有不良孕产史的(流产、早产、死胎、出生缺陷等),特别是反复自然流产;
3、妊娠期间患有所得性疾病的,尤其是遗传性疾病;
4、曾经分娩过染色体异常胎儿的;
5、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携带有可能遗传给后代的遗传基因缺陷位点。 有以上情况的,应及时去医院就诊,进行羊水穿刺检查。
一般情况下,在怀孕16~20周之间做羊水穿刺检查。 但要注意,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做羊水穿刺,比如: 1、近期感染过风疹病毒或单纯疱疹病毒的;
2、目前患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能配合医生进行检查的;
3、孕期曾服用致畸药物、接触放射线或剧毒物品等,可能引起胚胎发育异常的。 如果有以上情况,需要做羊水穿刺来诊断,时间最好在妊娠期16~20周之间。此时胎盘已经形成,羊水量适中,便于取到成熟的细胞作检查。
当然,最后是否能做羊水穿刺,还需医生根据检查结果判断。 一般来说,只要做完羊水穿刺,认真遵医嘱就可以。但若发现腹中胎儿有异常状况,需要进一步检查的,应尽快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