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怎么办港澳通行证?
儿童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若申请人未办理身份证的,须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登记备案证明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若申请人的身份证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与户口簿不一致的,须提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
如果父母一方是内地居民且常住户口在江苏省或浙江省,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任何一方在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但必须符合我国有关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领条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 公民出国出境定居的,由公安机关签发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发颁发办法》第四条第一款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外国籍公民,自愿办理护照者,均可获准颁发护照。 根据上述法律依据,国内出生的儿童(无论是否国籍),符合办理护照条件的,都可以由父母任一方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在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护照。
因港澳特区与大陆地区没有建立相互认可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所以要去香港或者澳门,还是要办回大陆证件。而16岁以下人员办理港澳通行证须由其监护人或指定代表人陪同办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公安部自2014年9月15日起,停止受理内地居民个人旅游签证、探亲签证的申请,因此想去香港或澳门旅游需跟团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