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物业费?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
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具体定价形式包括: (一)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物业费;
(二)按照套内面积计算物业费;
(三)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格计算物业费。 也就是说,目前我国的物业收费标准还属于市场调节价,各个小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但不管怎么定,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些朋友会问,自己买了新房之后,开发商也会给自己发函,告知应该交纳的物业费金额。那么,开发商发出的物业费通知真的具有法律效力吗?我们可以相信吗? 我们需要注意,这个费用不是开发商收的,而是物业公司依据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来收取的。所以,大家不要误会为是开发商乱收费。如果大家对收费的标准或金额有争议,可以拒绝交纳,并有权要求物业提供正规的发票。 如果大家的确需要交纳这笔费用,也可以查看一下收费的依据。看看是不是根据国家发改委或者物价局、住建部制定的有关法规政策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