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输氧有副作用吗?
孕晚期胎盘功能低下,如果检查胎心明显减慢(小于120次/分)或增快(大于160次/分)并伴有胎动减少或消失,提示胎儿宫内缺氧,此时应用氧气治疗是必要的、积极的。 在缺氧早期(I度和II度缺氧),通过吸氧可以完全恢复。如果继续加重(III度缺氧),有时需要吸高浓度(30%以上)、长时间(持续呼吸48小时甚至更长)的氧气,才能取得效果;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给胎儿气管插管、机械通气乃至剖腹产终止妊娠,防止发生新生儿窒息乃至猝死。 在产科实践中,对胎儿宫内缺氧的及时诊断和处理是非常重要的,吸氧通常是一种安全而有效的辅助治疗措施。但应该明确,吸氧不是万能的,对于重度胎儿窘迫,经积极处理,多数患儿可以得到挽救;但对于轻、中度胎儿窘迫,经过处理的疗效往往不甚理想,预后较差。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母婴血循环的存在,长时间大剂量给氧有可能使母亲发生肺梗死、呼吸衰竭等严重后果,因此必须严格掌握吸氧的适应证和禁忌证,并尽可能缩短吸氧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