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几是儿童节?
国际儿童节(又称世界儿童日)是每年的6月1日。 为了悼念1942年6月10日被纳粹德国屠杀的捷克斯洛伐克犹太人,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宣言》,并确定了一年一度的“国际儿童节”,以纪念孩子们的这一神圣节日。 在我国,《儿童权利公约》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依据。该条约于1992年由国务院批准加入,我国成为世界上最早承认这个条约的国家之一。
《儿童权利公约》共54条,涉及儿童权益的问题包括:儿童基本权利、儿童生存权和发展权、受教育的权利、不受歧视的权利、犯罪和服刑儿童的待遇等。它所倡导的基本原则为: 每个儿童有权享有人的尊严; 每个儿童均有权享受可接受的最高标准的人身保护; 每个儿童均应有其独特性而被当作个人,而不管其出身如何; 每个儿童均有权拥有自己的名字和标识; 每个儿童均应受到照顾,以免遭受任何形式的痛苦,特别是不应受到暴力或酷刑; 每一个儿童都有获得基本的保健、食物、衣物及住所的权利; 对儿童的任何处罚均应以教育为目的,且仅应施用于罪行严重的儿童,而且只能由合格的人员根据适当规则制定。 这些条款体现了对孩子们的基本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