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幼儿童话?
“童话”一词,据文学史家考证,首先出现在18世纪中叶英国作家斯威夫特的小说《格列佛游记》中的词句—— 这些虚构的叙事作品让读者通过文字进入一个奇幻的世界,在那里发生着种种匪夷所思的事情。而这样的世界,就是童话。
在西方,最早把“童话”引入儿童文学领域的是意大利文学家卡洛·科罗台。他在为拉丁文《一千零一夜》所作的序言中,首次使用了“童话”这个词,并将它定义为“给小孩子讲故事”。
后来这个定义被写入许多文学史著作中。从此,“童话”就成了孩子们最喜欢的文学样式之一,并且在文学史上占据了重要的位置。至今我们阅读的许多世界著名文学作品,都是童话故事或带有浓厚童话色彩的作品,如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艾丽丝漫游奇境记等。而在现代,儿童文学理论界一般认为,所谓童话,是“儿童文学的最主要的体裁之 一”。
那么,什么是“幼儿童话”呢?简单地说,它是专门为3~6岁的孩子写的童话故事。在这个年龄阶段的小孩子已经开始接受义务教育,开始学习认字和阅读。他们能够独立欣赏的文学形式,除了图画书外,主要就是幼儿童话了。而成人文学和青少年文学则属于另一个文学领域,它们的作品中往往含有更多的哲理思考和人性深度,不是幼童所能理解的。
当然,幼儿童话也不是惟一适合3-6岁孩子的文学作品。一些优秀的童谣、民间故事(包括东方的和西方的),以及具有浓郁诗情画意的抒情散文(包括写景、状物、咏物、记事类文章),也都适合这一年龄段的孩子。但是,无论选择什么样的作品给孩子看,父母都应注意一点:必须是经过精心选择的,即所选的文字内容必须有利于孩子们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