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孩子判给谁了?
2018年6月15日上午9:30,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据王宝强委托诉讼代理人透露,王宝强和马蓉离婚已经尘埃落定。
2016年8月14日,王宝强通过微博发表离婚声明,称马蓉与金某存在不当男女关系,并已向法院递交离婚申请。2016年12月,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在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法院开庭,王宝强与马蓉的离婚官司正式打响。2017年9月18日,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一审落槌,河北邢台市南和县法院判决两人离婚,王宝强支付马蓉房屋折价款、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50万元。王宝强与马蓉分别提出上诉。2018年1月11日,王宝强与马蓉婚后财产纠纷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并未当庭宣判。此后,马蓉向河北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撤销王宝强与马蓉离婚判决,并要求重新依法裁判。今年2月份,王宝强马蓉离婚纠纷案二审被河北邢台中院按撤回上诉处理。3月30日,王宝强马蓉离婚纠纷案的二审,在河北邢台中院恢复审理。5月31日,河北邢台中院裁定王宝强与马蓉离婚纠纷案发回南和法院重审。6月9日,王宝强通过微博宣布与马蓉结束婚姻。
王宝强离婚案持续时间长、细节复杂,备受外界关注。王宝强离婚案重审之后,王宝强方面并未对外公布具体案情。该案尚未审结。王宝强离婚案不仅包括解除婚姻关系,还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精神损害赔偿等具体内容。外界最关心的是王宝强与马蓉的两个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时,主要考虑两个因素:未成年人应跟随哪一方生活,能保证其身心健康成长;根据双方的收入情况,考虑双方各自支付抚养费的能力。有律师分析认为,该案重审之后,结果可能跟一审不同。
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纠纷案,2016年8月3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朝阳区法院判决驳回马蓉全部诉讼请求。事后,马蓉提起上诉,北京市三中院于2016年12月判决维持原判。2018年5月16日,马蓉再次向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朝阳区法院于今日审结本案。
王宝强2016年8月14日微博内容显示:“2010年与马蓉结婚,婚后妻子从最初的相夫教子转变为啃老,多次提出大额消费的要求,在屡次被拒绝后,于2015年提出离婚,为达到离婚目的,马蓉不惜使用各种手段。但当时因考虑到孩子还小,无法面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且马蓉多次当着孩子的面辱骂侮辱我,还恐吓威胁孩子,造成孩子多次出现各种反常现象,例如情绪突变、身体撞墙,甚至自虐和厌学等,我出于对孩子的保护无奈选择了逃避,没有立即答应离婚要求。没想到马蓉竟与金某某公然同居。”
王宝强离婚案、名誉权案是朝阳区法院受理的典型案件,在案件审理中,法院通过“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公众旁听案件开庭,起到了良好的普法教育和公开透明效果。此外,王宝强离婚案、名誉权案开庭时间的巧合,也引发大众联想:王宝强离婚案重审结束之后,马蓉为何再次提起名誉权案?王宝强是否对马蓉造成名誉权上的实际损害和不良影响?这些问题仍待庭审进一步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