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收养孩子,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提供相应材料,并按下列规定办理收养登记:
一、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收养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除下列情形外,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一)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
(二)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
(三)收养收养人子女的子女。
三、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四、送养人可以事先与收养人签订收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