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领取几个月?
1.失业金领取期限 ①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其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条件包括: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中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没有进行再就业登记,并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仍然未能实现就业的。
②按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可按月申领失业保险,但最多不超过24个月。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办理过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证明正常。
2.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主要适用于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本市户籍; 1997年以后(含1997年)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外包等方式就业,其间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失业人员; 符合条件期间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